律师执业与做法学学术研究是不同的道

发布者:本站308人浏览发布日期:2022-02-06

律师执业与做法学学术研究是不同的道

(笔者:代万斌,立轴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执业解决的是现实生活中一个个具体的法律问题。一个个具体法律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就会堆积起一定的经验事实。法学研究者接着把堆积起来的经验事实做出深入的总结和概括,并提炼出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这些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又对堆积起来的经验事实的普适性做出逻辑性的理论论证,这个过程就是法学研究。执业律师系统学习这些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后继续指导解决具体法律问题,这是对律师执业的提升。从问题、经验事实、到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的提出,这是法学理论研究的初级阶段。对基本概念和理论的普适性做逻辑性和对解决问题适用性做再次论证,这是法学研究的深入阶段。如果执业律师能在系统学习法学研究者们的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后,指导自己对一个个具体法律问题的解决,并逐步堆积自己的经验事实,再次优化自己对经验事实的堆积,进一步提炼出自己的法学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那么笔者相信这一定是最务实的法学研究者。实践是理论的源泉也许就是这个道理。笔者还是认为,律师执业是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律师执业需要更多的是法律工匠精神,或者说对于执业律师来说法律工匠精神要重于法学研究精神。所以,执业律师圈中一直在说一句话:“执业律师要有法律工匠精神。”执业律师就是要不厌其烦地去解决繁琐的法律实务问题,做好从事实到经验的过程。而法学教授们是从经验到理论的过程。执业律师的实践经验不停地给法学教授们提供经验事实素材,法学教授们又从经验事实素材中更新他们的法学理论或者建立起他们的新法学理论指导律师执业。作为执业律师要多学习法学教授们的法学理论知识,因为这些理论知识能教会我们如何系统思考,能打开我们的思维模式,指导我们更好、更科学地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律师执业与做法学学术研究是不同的道。笔者个人认为理想的法学学术研究者就好比一个伟大工程的总工程师,而律师执业是伟大工程的施工工人。也许这个比喻并不恰当,请各位朋友指正,但是这样的比喻是希望各位律师同仁加强对法学理论知识体系的学习,力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